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姜家溪水库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严格控制姜家溪水库工程占地区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与迁入人口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姜家溪水库工程占地区和淹没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项目与迁入人口范围(以下简称:控制范围):水库库顶高程584米以下工程区、引水及输水系统工程占地区、库周交通占地以及库周工程管理区等。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控制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扩建或改建在建项目,不得擅自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等活动。
三、严格实行户籍管理,禁止违规办理入户、分户手续。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国土房管、城乡规划、公安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姜家溪水库建设竣工之日自行失效。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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